003318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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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 0.50%(每年)托管费率 0.10%(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 0.00%(每年)最高认购费率 1.00%(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 1.2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 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上市的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者因法律法规限制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负责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性变更和调整,力争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原则上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表现。
(2)股票投资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得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原则上每半年审核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本基金将按照标的指数对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调整方案,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②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3)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4)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权证、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融资与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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